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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污改造项目 监管存在“空白”
厦门网 2022-07-21 22:02

  走访人员来到澳溪村井内,实地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情况。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薄洁)近日,“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接到群众反映,同安区莲花镇有个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中没有垫沙层,工程质量堪忧。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惠及民生,工程质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市纪委监委、同安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有关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存在流程机制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履职作风问题。经市、区纪委监委督促推动,莲花镇政府落实整改,通过建章立制,落细落实工程监管。

  【反馈】

  镇政府抽取点位进行检查

  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确有存在

  接到群众反映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转给同安区纪委监委核实。据莲花镇政府反馈,群众反映的项目位于莲花镇澳溪村井内,提升改造污水管道约3.1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98座,截至群众反映时,该项目已完成主管建设约1360米。

  “现场我们抽取了三个点位进行破坏性检查,发现其中一个点位确实存在问题。”莲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现场对群众反映的点位进行检查,还随机抽取两个点位进行破坏性检查,其中W91-W94与W5-W7管道经现场检查符合设计要求,但W140-W139(即群众反映点)存在管底采用沙垫层不规范、未按设计要求采用预制井圈或混凝土浇筑等问题,他们当即责令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

  【深入】

  监督履职不到位

  存在工作作风问题

  存在质量问题的点位,是否整改到位?其他施工段是否也存在此类问题?镇政府是否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接到莲花镇政府的反馈后,市纪委监委、同安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了解。

  据莲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由分管副镇长牵头成立镇农污工作专班,全程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作;镇农污工作专班、外聘专家分成3组,全过程监督各参建单位履职情况,并采用在施工过程中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位置的破坏性抽检,每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抽检3个点位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你们破坏性抽检的频次是多久?”“一般会抽检多大范围,都检查哪些内容?”听完该负责人的介绍后,走访人员提出了上述相关问题,但现场未得到实质性答复。

  走访人员接着就镇农污工作专班的监督履职情况进行了解,莲花镇政府坦承,他们在项目管理上确实存在不足:因本次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共计110个,均要求在5月底完成,且集中在2月份开工,时间紧、任务重,又受到雨季及疫情影响一个多月,加之还要竣工验收,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未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镇农污工作专班对现场施工监管力度不够,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不够规范、不够全面。

  综合调查情况,走访人员认为,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莲花镇澳溪村井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中没有形成具体的监督检查机制,破坏性抽检存在一定随意性,检查频次、检查范围、检查内容等都不明确,导致出现施工单位不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监管缺失的情况,暴露出镇政府对此重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工作人员教育监督管理缺位、工作流程不规范,镇农污工作专班的履职不到位,存在工作作风问题。

  【整改】

  制定施工监督检查机制

  全镇农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

  针对存在的问题,莲花镇政府当即约谈澳溪村井内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参建单位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莲花镇政府还要求对该项目检查段全段返工,镇农污工作专班、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全程监督,务必按设计规范保质保量进行施工,同时由镇农污工作专班在全镇进行通报,召开全镇生活污水项目质量分析会,对此次检查出的结果进行质量分析,责成全镇其余农污项目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目前,施工单位已根据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莲花镇分管领导组织镇农污工作专班、代建单位召开碰头会,对他们在管理中存在的疏漏进行批评,要求镇农污工作专班、代建单位加强管理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对存在的疏漏环节进行补缺补漏,对村建办农污项目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履职尽责,全力推动镇农污项目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在市、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莲花镇政府还着手制定了《莲花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督检查机制(试行)》,确保工程质量和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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