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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净化厂喝上“啤酒”
厦门网 2023-09-21 17:22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右一)到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现场查看污水处理情况。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左)在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总污水排放口了解情况。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右)介绍污水指标监测情况。

  厦门网讯(文/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 陈智勇 黄歆宇 图/记者 张奇辉)当水质净化厂喝上“啤酒”,不仅更绿色环保,而且能实现经济双赢?

  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帮扶下,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与同安水质净化厂达成协议,青岛啤酒(厦门)公司所排放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同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这一绿色举措,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变废为宝,为我市首例。

  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这份“液体营养包”协议,一年将节约成本40万元左右,实现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用减负与同安水质净化厂外购补充碳源减负的双赢局面。

  “液体营养包”协议达成 每年节约成本40万元左右

  这份“液体营养包”协议背后,是生态环境部门为企业释放政策红利、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坚持努力,也是企业坚持走好绿色低碳可持续生态发展之路的生动实践。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环城东路161号,系收购原厦门银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改组而成。”同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1996年1月2日,该公司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复规模为生产啤酒15万吨/年。2008年1月7日,《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千升啤酒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全厂规模为30万吨/年。2019年11月7日,公司正式取得国版排污许可证。

  紧接着,新政策的出台,让啤酒废水直接资源化利用有了参考标准——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允许啤酒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不再受纳管排污标准的限制。

  “新政策发布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向企业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经过多番沟通、商讨、协调,促成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与同安水质净化厂达成协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份废水排放协议,让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经调节池排放,进入同安水质净化厂,不再执行行业标准。

  “我们算了一笔账,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按约定排放限值排入同安水质净化厂,一年大概将节约成本40万元。”该负责人开心地细数道,“包括药剂费10万、电费5万、污泥处置费15万、人工费用7万、设备设施维修费用3万,这不仅大大降低了公司污水电耗、污泥处置费用、机物料消耗费用等,还降低了工厂的碳排放量。真正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共享、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共享、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共享的良好局面。”

  双方如何进行“产销互补”,实现经济“共赢”,同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也做了解释:因为水质处理厂主要依靠微生物“吃掉”污染物来净化水质。进水有机物浓度太低时,微生物吃不饱就会“无精打采”,连带影响了氮、磷的去除效果,这时候为了维持微生物的活性,水质处理厂就需要外购乙酸等有机物作为碳源,保障脱氮除磷效果。而啤酒厂产生的废水中有机物浓度高,可作为水质净化厂碳源的绝佳补充——啤酒厂花钱要处理的,正好是水质厂需要购买的。

  此外,近期,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关于福建新建年产40万千升(一期喜力30万)啤酒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也提出探索专项约定生产废水的纳管标准,推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深入调研帮扶指导 为项目规范运行按下“快进键”

  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8月,青岛啤酒污水排放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污水最大排放量19289吨/月。

  “我们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实施在线检测,按协议调整排放标准,切实增强废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效能。”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得益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试运行期间,企业酒类废水排放浓度均控制在标准限值内。

  变废为宝,是建设无废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议顺利达成背后,离不开市生态环境局、同安区政府、同安生态环境局不断地探索、努力——去年11月,同安区召开关于青岛啤酒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有关事宜专题会议,针对酒类行业探索专项约定生产废水纳管标准。

  紧接着,同安生态环境局按相关程序批复书面文件、青岛啤酒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审查结果认为,该项目符合《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要求,具备可行性。

  过程中,项目不断按下“快进键”。“今年,我们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征求意见,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意青岛啤酒生产废水按协议排放,并要求我局做好排污许可有关衔接工作,明确排污主体责任。”同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后不到一个月时间,相关执行标准事宜研究通过。

  今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还下发《关于做好酒类制造企业协商约定特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管工作的通知》,同安生态环境局按通知要求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

  据悉,目前,青岛啤酒酒类废水排放标准已调整为协议标准,即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限值30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限值2000mg/L,pH浓度限值6-10,日排水量不超过1500吨,试运行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我们会不定时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帮扶指导,及时解决难题。经济与生态两手抓,让啤酒企业与水质净化厂持续互惠共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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