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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森林火险等级仍较高 当心惹火
厦门网 2019-12-23 17:49

  【案例】

  同安一村民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刑拘

  【提醒】

  由于降水持续偏少,各处林下植被处于干燥易燃的状态

  ▲湖里区护林员在仙岳山巡山。(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思明区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思明区森林防火办 供图)

  本组漫画/本报记者 黄  嵘

  护林员上仙岳山后,用消防水喷湿路边植被。(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仙岳山护林员在检查林区内的灭火设备。(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马尾松掉落的松针极易燃烧。(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护林员正在检查防火灭火设备。(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本版文/本报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薛  榕

  近日,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12月4日发生在同安新民镇的森林火灾案已经告破,经森林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当地村民在野外进行农事活动时,无视森林火险预警,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无论是否是主观故意,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12月4日13时25分,同安区新民镇南山村附近山林发生森林火灾,市、区两级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扑救,经过11小时的奋力作战,12月5日清晨7时许明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2月20日,我市迎来了一场久违的冬雨,全市普降小到中雨,有效缓解了旱情,也让林地变得湿润。但由于今年9月以来我市降雨量比往年偏少,不少林下植被已经枯死,一旦天气转晴两三天后,这些植被又将变得干燥易燃,森林火险等级仍然较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继续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努力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广大市民群众也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在野外用火,共同守护森林这一绿色生态屏障。

  走访

  林下植被易燃

  小小烟头或引发火灾

  近日,记者进入仙岳山,跟随湖里区公园管理中心和湖里街道护林员巡山。“进入林区,严禁烟火”“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在进山的主要路口,都能看到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这棵是马尾松,是仙岳山上的主力树种。”护林员介绍说,马尾松适应能力强、耐贫瘠,在荒山绿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马尾松也是易燃树种,特别是干枯后的松针掉落在地上,一遇火星,很容易就烧着。看到道路两边堆积的松针,护林员都会主动清除。

  记者在林地里看到,不少马尾松的树干都已经干枯脱皮,还分泌出易燃的松脂。今年9月以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许多林下植被已干枯,如茅草、芒萁等,护林员说,这些都是易燃物,一个小小的烟头,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此外,仙岳山是一个开放式的山体公园,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进山游玩,再过一段时间,贯穿仙岳山的厦门山海健康步道将对外开放,届时将吸引更多的游客。人员的密集活动,也给森林防火带来很大压力。

  其实,不只是仙岳山,全市大大小小的山体都面临着比往年更加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今年我市一度出现连续90多天都不见有效降雨的情况,突破了历史极值。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后一段时间,我市的降水量和常年相比依然偏少,且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将至,人员进山活动更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

  行动

  适时发布禁火令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面对异常的森林防火形势,我市也采取了超常的预警和防范措施。自9月23日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已经连续发布了5个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各区政府也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今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张毅恭多次带队到集美、海沧、翔安、同安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市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10多次检查森林防火工作。高火险期,市防火办联合市应急局、市森林公安局等,多次对各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各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全面警戒,加强督导,落实防范。

  据了解,我市各主要山体都配备了护林员,部分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还设置护林哨卡,安排值守人员,管控进山火源。在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间,我市5支、114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上岗,备足备好各种扑火物资和灭火机具,预先布防力量,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情,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火情机动能力;各类森林消防半专业队、群众森林消防应急队伍随时待命,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市持续气象干旱时间长的情况下,市防火办通过移动公司,向全市移动用户及在本市范围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390多万条次,提醒进入林区林缘防火要求;通过报刊和广播电台,提醒市民游客进山入林遵守防火规定。

  近年来,我市还大力推进林相改造工作,如今效果已逐渐显现,如在仙岳山、狐尾山套种一些优良的乡土阔叶树种、防火树种,如木荷、枫香、火力楠、红椎、山乌桕、南洋杉等,丰富树种多样性,提升山体自然防火能力。

  提醒

  引发森林火灾

  或受刑事处罚

  群众既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受益者, 同时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参与者。市防火办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在禁火令期间,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烤、烧田埂、造林炼山、林地上扫墓祭祖、吸烟等用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人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禁火令者,将受到治安处罚。如果引发森林火灾,达到刑法量刑标准,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11月,一名男子在狐尾山涉嫌多次故意放火,民警经过蹲守侦查,成功将该男子抓获。虽然未酿成火灾,但该男子也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森林防火常识

  森林

  防火期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福建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森林火灾

  定义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的,在森林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起火称为森林火灾。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困难。

  森林燃烧

  “三要素”

  一是森林植被体(可燃物),主要是林地上的树木、杂草等,是构成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质基础;二是气象条件,是发生森林火灾的外部条件,主要是干旱、大风、高温等;三是火源,其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

  南方森林

  起火原因

  统计资料显示,森林火灾95%以上是人为因素引发的,主要包括农事用火、林事用火、扫墓用火、林区吸烟、小孩玩火、民俗用火、工程施工、智障人员及盲流纵火,此外还有林缘焚烧垃圾等。非人为因素主要有雷击或电线掉落等引发森林火灾。

  遇到森林火灾如何避险?

  进入林区,一旦引发森林火灾,要保持镇定,迅速报警。如果火势较小,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先用鲜树枝拍打或用泥土覆盖火苗。如果火势蔓延,失去控制,要立即逃生。

  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选择以下方法避险、脱险:

  退入安全区

  就近进入火烧迹地、树和草等植被矮少、火焰较低的地方。

  俯卧避险

  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贴近湿土,双手压在胸前。

  突围自救

  就近选择草较小、较少、火焰低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对着火猛冲突围,不能顺风、顺火逃生。

  利用水沟、水塘、河流避险

  如有水沟、水塘、河流,可跳入水中避险。

  普法

  放火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造成林木损失价值5000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造成林木损失价值25000元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失火案

  1.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中“情节较轻”:(一)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30亩)以上不满十四公顷(210亩)的:(二)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60亩)以上不满二十八公顷(420亩)的:(三)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满35万元的; (四)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六人以下的。

  2.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过火有林地面积十四公顷(210亩)以上的;(二)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二十八公顷(420亩)以上的;(三)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六人以上的。

  温馨提示

  厦门山海健康步道将于2020年元旦开放,市民游客进入步道亲近大自然的同时,一定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勿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步道上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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