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关注 > 正文
科技创新引领 闯出“厦门路径”
厦门网 2025-02-17 16:07

我市出台12条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美峰创谷未来科技馆

嘉庚实验室

  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

  厦门网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曾广明)提升科技与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功能、深化科技管理服务创新、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体系……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拓展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推出12条措施,深化拓展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速补足短板弱项,增强城市创新综合竞争力。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背景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坚定把科技创新作为事关厦门发展成败的战略关键来抓,高起点谋划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先后出台《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经过持续努力,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取得积极成效,厦门科学城、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打开城市高质量发展全新局面。全市R&D经费投入强度达3.4%,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中,厦门近三年上升31位,跃升至第72位。

  目标

  《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接续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营造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厦门路径”,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提升科技与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功能

  强化科学城“超级孵化器”功能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厦门科学城“超级孵化器”功能。健全全链条产业育成服务体系,率先融入、承接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鼓励全国各地国家大学科技园设立非独立法人的技术转移机构,引导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来厦落地。推进环厦大科技创新圈、集美创新街区建设,促进在厦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转化。建立各区(开发区)共建厦门科学城的协作机制,完善“科学城研发孵化—全市域转化加速”的产业输出模式。

  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将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嘉庚创新实验室能级,加快建设翔安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立稳定性和竞争性相结合的省创新实验室运行期经费支持模式。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争创(含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含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注重梯次培育,加大对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支持。

  拓展科技交流合作平台

  《若干措施》提出将支持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对新入选基地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考核评估优良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推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对金砖创新合作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成果在厦转化落地,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协调推进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打造国际海洋科学中心。

  2深化科技管理服务创新

  优化科技计划体系

  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将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新设科技产业重大专项,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先进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加强市区合作,设立市区联合专项,共同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推进项目评审改革,可采取定向申报方式部署任务导向明晰的科技计划重大项目。

  创新科研事业单位管理

  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也推出系列举措,比如将依托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苏颂创新研究院”,统筹全市已建和新设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新模式,推动构建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制定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等模式转化科技成果。坚持医工结合创新方向,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探索适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培育发展高端科技服务业

  培育发展高端科技服务业也有明确政策支持,比如将完善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出台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政策,打造“鹭创通”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布局概念验证、中试验证、质量与可靠性等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建设,给予每年每家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企业自主建设的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按设备投入情况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并纳入市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