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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奋进力量 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厦门网 2020-12-30 21:32

  检察官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到校园周边现场走访调查。

  ▲举行“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仪式。

  ▲同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厦门同安生态检察展厅开馆启用。

  ▲联合海警在同安湾海域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吴伟龙 柯  瑾 本版图/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提供)“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予以推广;建成全省首家智能化、互动式、娱乐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生态检察展厅;快捕快诉一起涉案200万余元的额温枪诈骗案;创新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2020年,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富美同安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绩喜人。

  今日,在同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祥发向大会作报告。

  【回眸2020】

  服务中心大局

  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坚强护航。2020年,同安区检察院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同安建设,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4人,起诉639人。

  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重拳出击,同安区检察院从严惩治毒品、涉枪涉爆、危害安全生产、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今年共批捕43人,起诉41人。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06人,起诉150人。加大力度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赌博和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36人,起诉43人。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共查扣、冻结犯罪嫌疑人退缴退赔涉案款项874万余元。

  同时,同安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今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须逮捕的不批捕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14人。

  落实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开展侦查机关刑拘后未报捕且未移诉案件专项监督,启动立案监督程序5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变定性24件50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3件、遗漏犯罪事实34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11件658人,适用率86.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4%,一审服判率96.1%,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促进罪犯改造。

  服务“六稳”“六保”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同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与推进,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助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3件,批捕2人,起诉3人,快捕快诉1起涉案200万余元的额温枪诈骗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同安区检察院派员对接走访企业180余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与区工商联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招商引资措施,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商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进一步保障台商台企合法权益。

  在一起台资企业被合同诈骗案中,通过补充调取相关证据、分析比对货物及赃款去向,并向相关证人核实,追诉不认罪的被告人合同诈骗金额160万余元,量刑档次为“数额特别巨大”,有效维护了台企利益。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同安区检察院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以案件回溯为抓手,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30人。落实“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确实把牢立案追诉标准。促进“深挖根治”,重拳“破网打伞”,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保护伞”及党员违纪等线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立案调查16件1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针对办理涉黑恶案件发现的行业监管、治安整治等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清源”。例如,针对老人会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工作,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回头看”,促进全区老人会规范有序发展。

  践行司法为民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办案就是办涉案百姓人生”——秉持这样的理念,同安区检察院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质效,今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3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办理3件支持起诉、支持仲裁案件,帮助19名进城务工人员、交通事故被害人追讨劳动报酬及经济损失共计31万余元,有效保护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3件民事案件存在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得到落实整改。针对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行使职权的问题,通过主动走访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发出《建议函》2份,并做好释法说理,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在办案中发现应当作出行政处罚但未作出的情况,发出《检察意见书》7份、《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同时,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接访理念,同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让群众在每一个信访回复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强,接待群众来访81批次、92人次。共受理232件信访,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实体答复率均达100%。认真开展“领导大接访”专项活动,通过带案下访和国家司法救助,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主动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接访、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工作,共对10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构建保护机制 创新方式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9月16日,同安区检察院的“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作为“经验交流”版块内容予以推广,这是最高检对同安区检察院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肯定。

  此前,在5月22日,同安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共同聘任同安区72所幼儿园、中小学共计144名德育、保卫部门老师作为“校园公益诉讼观察员”。观察员主要负责观察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发现公益诉讼相关线索,初步收集固定证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及时通报检察官。

  目前,同安区检察院根据观察员提供的校园周边“黑网吧”、流动摊贩售卖“三无”食品等线索,已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固定证据,向责任主体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严惩性侵害、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7人,在检察环节形成打击犯罪的威慑力。另外,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延伸案外工作,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帮教救助,持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挂牌成立“同心未爱·妇女微家”,构建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今年,“同心未爱”团队深入全区30余所学校进行查访,及时发现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建成全省首家智能化、互动式、娱乐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生态检察展厅,开馆3个月来,已接纳1000余名学生参观,极大丰富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式;聚焦社会热点,拍摄“别霸凌我”系列微电影,以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同安区检察院为青春一路护航。

  守护社会公益 探索生态检察监督新方法

  如何更好守护群众的公共利益?同安区检察院扛起公益诉讼职责使命,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

  今年来,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经审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其中2件诉讼请求已获区法院判决支持。加强对食品药品等社会热点问题的监督,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探索开展公共安全“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针对辖区部分路段人行盲道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主体强化监管。

  为发挥“1+1>2”的监督成效,同安区检察院携手区委巡察办制定公益诉讼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检察建议和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同安区环山临海,森林覆盖率居厦门全市第一,同安区检察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捕4人,起诉42人,提前介入4件,立案监督1件。

  针对森林防火监管、排污许可监管、国有土地出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向责任主体发出检察建议,现已作相应整改,为国家追回行政补偿金16万余元。今年,提出抗诉的被告人洪某某、叶某某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获二审改判,法院采纳同安区检察院抗诉意见,判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400万余元。

  办理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一罚了之绝不是最佳方法,后续的治理恢复尤为重要。今年,同安区检察院共促成3人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涉及补植面积近24.8亩。促成9人缴纳补植复绿费331万余元,追缴矿产资源赔偿款471万余元,追缴林木赔偿款16万余元。创新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督促当事人通过分发宣传册、发布朋友圈、拍摄抖音微视频、履行社会服务等方式开展生态法治宣传。

  【数读2020】

  2020年,同安区检察院共获得区级以上集体荣誉8次,获得区级以上个人荣誉37人次。

  深入推进平安同安建设,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4人,起诉639人。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3件,批捕2人,起诉3人。快捕快诉1起涉案200万余元额温枪诈骗案。

  疫情防控期间,派员对接走访企业180余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后组织85名检察干警深入抗疫一线参与联防联控。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11件658人,适用率86.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4%,一审服判率96.1%,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促进罪犯改造。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检察官联席会议为抓手,全面推进案件审查细致化、案件质量精品化、司法办案精密化。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共发起流程监控264起。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办理3件支持起诉、支持仲裁案件,帮助19名进城务工人员、交通事故被害人追讨劳动报酬及经济损失共计31万余元,有效保护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促成3人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涉及补植面积近24.8亩。促成9人缴纳补植复绿费331万余元,追缴矿产资源赔偿款471万余元,追缴林木赔偿款16万余元。

  【展望2021】

  2021年,同安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精做细做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富美同安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三个自觉。坚持把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定期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建立日常梳理、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细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各类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认真做好“三同步”工作。

  以业务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做精做细各项检察工作。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布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监督短板和业务盲区。积极投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模式。准确适用“案-件比”评价指标,抓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每月报告、通报制度,完善落实督办追责机制。深化科技强检战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提升智慧检务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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