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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辞退怀恨在心 毒死百万余元鳗鱼
厦门网 2019-08-05 10:56

      (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被老板辞退后心怀不满,竟然买来农药投放在鳗鱼养殖池内,造成养殖的鳗鱼大量死亡,经济损失达110余万元。7月16日,同安区检察院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经同安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原告人陈某经济损失共计110余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15年5月,李某通过亲戚介绍到同安一家养殖场工作,负责喂养鳗鱼,后因在工作期间右手摔伤被调到其他岗位。调整岗位后,养殖场老板陈某发现李某上班时间经常偷偷睡觉,再加上右手摔伤后无法干重活,便将其辞退。 

    李某曾要求继续留下来工作维持生计,但陈某不同意。李某被辞退时,提出要5000元补偿,陈某只给了1000元。李某越想越气愤,萌发了买药毒死鳗鱼泄愤的念头。 

    2015年8月6日下午,李某购买了6瓶农药,当天晚上7时许,将农药投放到养殖池内。第二天一早,李某就逃离了同安。事发当晚11时许,陈某在巡查时发现靠近养殖场东侧围墙的鱼池内鳗鱼大量死亡,走近后闻到了刺鼻的农药味,于是报了警。 

    通过养殖场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投毒的是李某。2018年1月,李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认为,李某以泄愤报复为目的,购买农药投入鱼池残害鳗鱼,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李某意识到了会产生损害他人利益的后果,但对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却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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