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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四到场” 严守“无违建”
厦门网 2020-05-18 22:43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见习记者 林燕萍 通讯员 杨得兴 林东梅)去年出台新政以来,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在同安区各镇街得到有效实施。同安区城管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联动多方,严格落实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按照“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个人住房建设批后监管机制建设,从源头防范新增“两违”住宅问题发生,打好防违控违攻坚战。

  记者从同安区“两违”治理办获悉,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同安区“两违”现象逐年大幅递减。

  联合监管 严控“两违”

  15日上午,同安区“两违”治理办牵头组织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与交通局等部门人员及包村领导,来到莲花镇窑市村长沙自然村村民叶某的建房工地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了建筑长度和宽度,对照建房审批资料进行核实,确定该户村民建房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占地面积符合要求。随后,一行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其他4处建房施工现场。

  其实,莲花镇的这5处建筑都已经过第三到场批后监管。去年,叶某等人准备新建、翻新住宅,在审批时被告知同安区开始实行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在建房的四个阶段,都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只有工程符合要求,并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才可继续施工建设。之后,叶某等人在建房的不同阶段都会主动通知包村领导,请工作人员来现场勘测。

  同安区莲花镇副镇长余新春表示,严格执行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使得建筑体量、高度和间距得到合理控制,不但减少了建筑“长高长胖”的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也为莲花镇扎实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莲花镇2019年度共完成个人住宅审批92宗,其中新建48宗、翻建44宗、延期0宗;现场放样92宗,制定《莲花镇个人住房建设批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后,累计巡查92宗。

  定期巡查 成效显著

  “以前建房打地基时,有的村民抱着侥幸心理,将地基移位或面积扩大,常出现少批多建的现象。实行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后,村民再也无法这样做。”同安区“两违”治理办负责人李明冲介绍,通过关口前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介入,实现联动监管,让违建没有滋生的土壤,达到更好的管控效果。

  不仅是莲花镇,同安区各镇街都分别针对各自区域特点开展相对应的巡查工作。由各村包村领导、村建办、城管中队、村两委、第三方测绘公司组成巡查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未按审批内容实施建设或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村民建房行为,立即责令停工并会同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将“两违”现象扼杀在摇篮中。

  同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一年来,同安区通过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对辖区内的新建房屋从放样开始就严格监管,有效遏制了建房户的违建想法。下一步,同安区各部门将继续联动,严格落实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从源头遏制“少批多建、未批先建、违法乱建”现象产生,扮靓同安的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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