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话题 > 正文
“四到场”显成效 自建房更合规
厦门网 2019-10-30 10:29

  同安区严格落实村民建房“四到场”制度,确保村民房屋自建在持续有效管控下进行。(蔡剑明 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朱道衡 通讯员 李明冲 蔡剑明)昨日,在同安区莲花镇一处村民建房现场,该镇包村领导牵头组织村建办、同安区城管局莲花执法中队、自然资源所莲花工作站、村委会相关人员以及第三方测绘公司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村民建房“四到场”(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制度,确保村民房屋自建在持续有效管控下进行。

  据悉,这是同安区委区政府今年以来加强农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新举措,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人住房建设批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任务、规范操作流程,增强了可操作性,打出防控“组合拳”,从源头上治理“两违”顽疾,维护同安亮丽风貌。

  联合监管

  “四到场”预防新增“两违”

  昨日上午9时,莲花镇村建办、执法中队、自然资源所莲花工作站、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在镇包村领导的带领下,来到同安区莲花镇的李某等四户村民住宅建设处。他们佩戴统一的同安区个人建房“四到场”工作证,按图纸实地丈量放样,确定建房坐标。

  经过丈量,确定李某等四户村民的住宅建设放样符合要求,参与“四到场”的监管员和建房申请人共同在《同安区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跟踪管理卡》上签字。管理卡上,村民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总建筑面积及建筑类型等信息一目了然。这是“四到场”中的第一个“到场”,即“建筑放样到场”。

  镇村建办工作人员表示,落实“四到场”制度,形成对自建住宅跟踪管理,可以从源头上治理“两违”顽疾。

  同安城管执法队员还将“四到场”变成“两违”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阵地,形成严控新增“两违”的双重保险。现场,面对村民的询问,城管执法队员列出相关法律条款,讲明任何无合法手续的搭盖都属违建。村民们心服口服,表示要严格遵守法律,按要求建房。

  全程管控

  “四到场”确保住宅建设规范

  同安区莲花镇分管领导郑国滨表示,过去村民建房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只重自家、不重环境的错误观念,通过执行“四到场”制度和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全程监控,促进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范化,可以逐步引导村民建房立足实际功能需求,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和间距,更有利于村庄规划和村庄的风貌管控。

  “落实‘四到场’制度,将‘两违’建筑消除在萌芽阶段,也有利于消除施工和建筑安全隐患。”同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建当事人为了节省成本,往往采用铁皮等简易材料,来使建筑“长高长胖”,建筑本身也常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四到场’制度形成的长效监管,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村民自建房屋的质量。”该负责人说。

  下一步,同安区相关部门将继续联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以及全覆盖的地面网格化联合巡查,高压管控“两违”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