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话题 > 正文
骑赃车“偶遇”失主 她被逮个正着
厦门网 2019-03-21 15:51

犯罪嫌疑人杨某梅指认赃物。

  (新民派出所 供图)

  本报讯 (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黄志辉)若车主发现钥匙不见后有所警惕的话,也许就不会蒙受损失。近日,新民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杨某梅,其盗窃理由竟是“自己没车骑”。昨日,记者了解到嫌疑人杨某梅已被依法刑拘,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与她“合作”偷车的朋友。

  3月3日深夜11点多,新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乌涂村一处充电站的电动车,被人盗走了。接到报警,民警蔡清爽立即出警,通过调取案发周边视频以及走访,很快便确定,是一名女子骑走了当事人的电动车。“当时看她俯下身去,动作应该是用钥匙开的车锁”民警介绍说。

  随后,新民派出所根据掌握的信息,组织警力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重点路段、路口加大巡逻防控。3月15日晚上7点多,车主从案发地附近经过时,发现有人骑的一辆电动车,与自己失窃的那辆十分相似。接到线索,新民派出所迅速召集附近巡逻人员,在嫌疑人可能经过的路口进行伏击守候。约半小时后,犯罪嫌疑人果然骑着电动车,从路口经过。新民派出所巡逻人员果断出击,当场抓获盗窃电动车嫌疑人杨某梅,同时缴获被盗电动车。

  当被问及为何偷别人电动车时,杨某梅的回答让民警有些意外:“我自己没车骑了”,年轻的杨某梅回答的一脸无辜。杨某梅说,因为经济实力不允许,在这之前她和一名姓杨的朋友一起出资合买了一辆电动车。但车买回来后,却大部分时间都是杨某在使用,对此杨某一直心存愧疚。2月底的一天,杨某突然拿了一把车钥匙给她,让她有空自己拿着车钥匙去找车。杨某梅说,起初朋友还说是捡的,后来干脆直接说是在乌涂商业街一处电动车充电站内,从别人车上偷的。

  3月3日,杨某梅想起了这把钥匙,拿着车钥匙回到该充电站,没想到按了几下后,竟真的发现有一辆在充电的电动车车锁开了。于是,杨某梅跨上车便骑走了,当成自己的出行工具。

  直到被抓,杨某梅才意识到事态严重,然而她将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目前,杨某梅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而给她钥匙的杨某,也在警方追捕中。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