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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濒危盔犀鸟制品,重罚!
厦门网 2019-08-27 17:13

  晨报讯(见习记者 林燕萍 记者 洪艳艳 通讯员 同法宣)孟某伙同他人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合计133600元,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近日,同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3年4月,孟某联系到陈某(已判刑),称想购买盔犀鸟。同年5月,接下“大单”的陈某前往莆田市工艺美术城,以105000元价格向“娟子”(另案处理)购买不规则动物骨骼、锥形动物制品各38件,及动物骨骼雕刻的观音头像工艺品2件带回福州。

  同年5月31日,孟某指使陈某驾车将购买的野生动物制品从福州运至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为了打掩护,孟某以托运“工艺品”为名,让陈某将其交给事先联系好的某航空公司机组成员,准备随当日航班运回北京。同日10时许,机组成员在携带上述物品通过机场候机楼工作人员安检通道时,被安检人员查获。

  经鉴定,上述38件不规则动物骨骼是盔犀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物种名单)中的盔突,38件锥形动物制品是切割掉的盔犀鸟嘴上喙的前端部分,2件观音头像工艺品是盔犀鸟的盔突雕刻而成的工艺品,价值合计133600元。现查获的盔犀鸟制品已被依法没收。

  2019年4月2日,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预缴两万元用于执行罚金刑,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人民币133600元。同安区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节,结合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孟某减轻处罚并缓刑。

  小知识:盔犀鸟,产于缅甸南部、泰国南部、马来半岛、婆罗洲和苏门答腊等地500米以下的低海拔森林中。盔犀鸟因其头骨像头盔套在突出的喙上面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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